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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关于印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时间: 2011-11-03 来源: 台州人防网 作者:

  

  

  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关于

  印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防办(民防局),本办各处、中心、所: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平安台州”法治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人防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台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台市委发〔2011〕86号精神,我办制订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抓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台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台市委发〔2011〕86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和“平安台州”法治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人防(民防)“融入发展、统筹发展、创新发展”理念和“十二五”时期人防(民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深化人防建设法制意识,积极推进人防系统依法治理,为顺利实施人防(民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现我市人防(民防)事业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人防(民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服务人防应急核心能力提升和人防向民防的转型,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助推我市人防(民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人防法制和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深入实施人防宣传教育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

  ——坚持把握规律,开拓创新。把握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不断为人防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确定针对性的宣传宣传内容,因地制异,分类施教,以实际成效评判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人防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大历开展人防系统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推动全市人防建设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广泛深入的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提高全民人防法制意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人防建设法治化管理水平,为顺利实施我市人防(民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主要任务:

  (一)突出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以及我省的地方性法规,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努力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基本法律制度、环境资源保护、科学技术创新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共权利规范运行。学习宣传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提高人防依法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人防系统自身特点推进实施依法治理,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健全人防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创新管理方式,围绕人防建设与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普法对象和基本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人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人防工作相关的社会公众,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围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坚持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和公务员法制培训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围绕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重点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考核机制。

  (三)做好社会公众的人防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防空防灾知识“五进”宣传教育,切实加大对社会公众的人防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政干部、青年学生、企业法人组织及广大居民等公众的人防法制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依法建设人防的氛围。

  四、工作步骤和计划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联系实际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查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现有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基础上,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六五”普法的日常工作。要分解规划任务,抓好规划实施,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统一布置抓好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落实骨干,积极参加有关的学习培训。

  (二)强化阵地建设。加大法制宣传阵地投入,通过在政府网站、内部刊物、网站等设立法制宣传栏目和建设法治学习资料信息平台等,建设起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法制宣传场所阵地,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抓好主题活动。要把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纳入学习型机关建设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精心组织“浙江法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开展人防法律“五进”活动,充分利用10月20日《人民防空法》颁布纪念日、法制宣传周、宣传月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主题活动品牌。

  (四)健全考评机制。尝试建立科学量化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阶段性考核,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教育,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落实普法工作经费,必要的学习培训、考核、教材等费用要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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